婚姻法第24条补充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看过太多八字合婚的案例,有的命盘里财星高照,有的则是劫财重重,但真正能把一个人运势彻底打趴下的,往往不是流年不利,而是一纸婚书背后隐藏的巨大债务黑洞,这比犯太岁还要可怕得多,那种直到债主上门才惊觉天塌了的绝望感,在命理咨询中见得太多了,简直就是现代版的“命中劫数”。
所谓的“婚姻法第24条”曾经像是一把悬在无数家庭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那时候的逻辑简单粗暴到让人窒息,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钱,默认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哪怕那个钱你连一分都没花到,甚至连见都没见过,只要配偶在外面签了字,这笔业障就得两个人共同背,简直就是连坐,这种不讲道理的“共债共签”坑苦了多少无辜的配偶,多少原本富贵的命格因为一段错误的姻缘而瞬间跌入谷底,负债累累,永无翻身之日,这哪里是结婚,简直就是签署了一份无限连带责任的卖身契。
好在天道有轮回,法律的逻辑终于回归了常识与公平,有关婚姻法第24条补充规定以及后续的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可以认为是 给那些在婚姻围城里瑟瑟发抖的人打了一针强心剂,彻底扭转了那个“被负债”的荒诞局面。
现在来讲讲这个扭转乾坤的“共债共签”原则,这不只是是法律条文的变动,更是家庭财富风水的一次重大重组、现在的核心逻辑非常硬气: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但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代表着什么?代表着那只看不见的手再也不能随便伸进你的口袋里掏钱了、以前那种丈夫在外面挥霍无度、妻子在家勤恳持家却要背锅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这是一种巨大的能量保护罩、假如债权人想要观点这笔钱是你们两口子共同欠的,对不起,请拿出两个人的签名来,少一个名字,这笔账就困难算到另一个人头上、这是对“不知情权”的极大尊重,也是对婚姻内部独立人格的某种救赎。
但这中间有没有陷阱?当然有,人性永远比星盘复杂、这里面有个非常微妙的概念叫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法律虽然规定了共债共签,但也留了一个口子,那就是假如这笔债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哪怕只有一方签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这就像是命理中的“暗合”,表面看不见,地支里却勾连在共同、买菜做饭、孩子交学费、老人看病,这些钱假如你想赖掉,那是赖不掉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日常生活”的界限在哪里?买个爱马仕算不算?买辆跑车算不算?这就关联到“大额债务”的举证责任倒置了。
这正是最新司法解释最精彩、最让人拍案叫绝的地方——举证责任的乾坤大挪移、以前是无辜的配偶要证明“这钱没花在家里”,这简直是自证清白,难于上青天、你让人怎么证明一件没发生过的事件?怎么证明那个消失的钱没有变成家里的米与油?现在不相同了,眼下的规则是,假如债权人观点这笔超出日常所需的巨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请债权人自己举证,证明这笔钱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这一下子就把压力球踢回给了放贷的人、银行也好,借贷公司也好,假如不做好风控,不让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到时候想把另一方拖下水,门都没有、这在某种程度上逼着债权人去充当那个“道德审查员”,去核实这笔钱的去向,这保护家庭财产的安全,简直就是一道无形的防火墙。
再来聊聊那种最让人恶心的“非法债务”、在看盘的时候,经常遇到那种配偶沾染黄赌毒的案例,这种煞气极重,往往会把整个家族的运势都拖垮、以前的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模糊,造成许多妻子被迫为丈夫的赌债买单、现在明确了,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从历史维度对比更不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好比是给婚姻划了一条底线,那些肮脏的业力,谁造的谁自己背,别想拉着伴侣共同下地狱、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切割,把正缘与孽缘分得清清楚楚。
许多来咨询的人都会问,那是不是只要我不签字,本人就永远安全了?不要太天真、法律讲究的是现实与证据,假如你明明知道对方借钱是用来买房投资,而且这套房子你也住着,收益你也拿着,这时候你再说“我没签字咱不还”,那就是在挑战法律的智商了、这即是所谓的“事后追认”,不必须是写个保证书才叫追认,你的微信聊天记录、你的电话录音、甚至你享受利益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一种默认、这就像是因果,你种了因,就得受果,别以为没按手印就能逃脱干系。
还有一个非常隐蔽但致命的点,就是有关“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许多夫妻是“店夫妻”或者“厂夫妻”,一方在前面冲锋陷阵借钱周转,另一方在后面管账或者只是是挂个名、这种条件下 ,假如借来的钱确实流向了家里的生意,而另一方面而这个生意的收益又是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那么这笔债,大概率还是跑不掉的、这在命理上叫“财库相连”,荣损与共、所以说,别以为把公司法人写成一个人的名字就能隔离风险,只要资金流是一体的,债务就是一体的、这也提醒那些做生意的家庭,账目要做清,公私要分明,否则只要出现债务危机,那就是火烧连营,你发现没,像极了爱情,谁也跑不了。
说到这里,不得不感叹一下,法律的每一次修补,其实都是在修补人性的漏洞、婚姻法第24条补充规定及后续解释,实际上是在重新定义婚姻中的信任成本、以前结婚是把命交给对方,现在结婚是把信任交给契约、这种变化让婚姻变得不那么“浪漫”了,但也变得更安全了、与其在感情破裂时对着一堆莫名其妙的欠条哭天抢地,不如在最开始就依靠法律的边界把丑话说在前头。
有个很极端的例子,前段时间有个客户,她老公偷偷在外面借了几百万炒股,结果亏得血本无归,债主拿着借条找上门,要把家里唯一的房子拍卖、按照老规矩,挑明了说吧,这房子肯定保不住,这女客户的下半辈子基本也就毁了、但是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因为这笔钱数额巨大,且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炒股亏损显然不是买米买油),而且妻子完全不知情,最终法院判定这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一刻,真的感觉法律就是改运的神器,它硬生生把一个家庭从悬崖边拉了回来、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比中了彩票还要震撼。
可是,法律能解决所有问题吗?未必、法律只是底线,它挡不住人心的算计、有些高段位的渣男渣女,会通过各种手段伪造“用于共同生活”的假象,把债务合法化、比如把借来的钱先打入家庭账户过一道手,或者诱导配偶在部分看似不重要的文件上签字、这就像是流年里的暗箭,防不胜防、明白了吧,作为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人,真心奉劝一句,看好自己的名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工具能有效诊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别随便乱签,那不只是是三个字,那是你的身家性命,是你的运势关口。
债权人来说,这日子确实比以前难过了、以前闭着眼睛放贷,反正有两个人兜底、现在得瞪大眼睛看清楚,借钱的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家室?他老婆知不知道?这笔钱到底去哪了?这无疑增加了交易成本,但也净化了借贷环境、那些靠着“坑配偶”来放高利贷的灰色产业链,基本上被这一条司法解释给打残了。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层面的“驱邪”吗?
看着这些法条的变迁,就像看着星盘上的星移斗转,每一次变化都对应着无数人的悲欢离合、现在的婚姻法不只是是保护爱情,更是在保护财产,保护那个在婚姻中可能处于弱势、对财务状况一无所知的人、它告诉我们 ,婚姻不是为了共同负债,而是为了共同幸福、假如一段婚姻带给你的只有还不完的债,那这段缘分,不要也罢。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心里犯嘀咕,那以后夫妻之间借钱是不是也得写个借条?或者干脆AA制生活?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法律不是为了让夫妻像防贼相同防着对方,而是为了在信任崩塌的时候,给无辜者留一条生路、信任依然是婚姻的基石,但盲目的信任就是愚蠢。
在这个充斥变数的世界里,懂一点法律,比多拜几次神更有用、保护好自己的“财帛宫”,别让一段错误的感情吞噬了你本来美好的人生、至于那些还在算计着怎样让配偶背债的人,省省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新的司法解释就是那张网,你逃不掉的。
那么,下一次当有人拿着借条让你签字,说是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时,你会怎么做?是感动地签下名字,还是冷静地问一句:这笔钱,到底拿去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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