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太多痴男怨女,拿着八字盘找过来,像常见的观点就提到别再纠结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有没有了满盘的水漫金山,桃花乱飞,张口闭口就是情缘深重,非君不嫁,说白了即是,非卿不娶。以多数人的反馈为例

等到细问两句,原来不过是无名无分的同居,甚至连同居都算不上只是偶尔凑在共同过日子的“搭伙”关系。

这种关系,古人给了一个极美却又极凉薄的名字:露水夫妻。

许多人来问,这露水夫妻是指什么意思?

露水夫妻是指什么意思 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

听着像是个浪漫的词。

草木之间的晨露,晶莹剔透,看着让人心生怜爱,觉得纯洁无瑕。

可这名字背后的残酷真相,往往被那些陷入情网的人刻意忽略了。

露水这东西,见不得光。

太阳一出来,阳气一升腾,那点微薄的水汽瞬间就蒸发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来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相同。

露水夫妻是指什么意思?就是指那些相遇匆忙、结合草率、没有正式名分、关系极不稳定的男女关系。

露水夫妻是指什么意思 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

今日聚,明日散,就像野草上的露珠,夜里悄悄凝结,天亮了就各自飞散,谁也不欠谁的,谁也留不住谁。

在命理盘上看,这种关系往往是“偏财”或者“偏官”太旺,而代表正缘的“正财”、“正官”无力,甚至根本没有。

根基不稳,全靠那一时的欲望与所谓的“感觉”撑着。

感觉没了,缘分也就尽了。

可世人总是贪心。

有了露水的情缘,就想要长久的保障,于是又有人急赤白脸地来问: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到底怎样?

这才是真正让人头疼的地方。

这时候不得不把话说明白,把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撕下来,哪怕鲜血淋漓也要看清楚。

哪怕是在共同睡了十年,哪怕周围邻居都以为是两口子,只要没去民政局领那张红色的纸,在法律眼里,这就是两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这便是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几乎为零。

这种冷冰冰的现实,许多人接受不了。

会有人跳脚说,明明付出了青春,明明像照顾丈夫妻子相同照顾对方,怎么能说没效力?

法律不讲情怀,只讲证据。

以前还有个词叫“现实婚姻”,那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了。

在那之后,没领证的同居,不管住了多久,不管生了几个孩子,在法律定性上那叫“同居关系”,绝不是婚姻关系。

这就是所谓的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在现代法治环境下的真实写照。

没有那张纸,就没有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没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只要一方突然撒手人寰,另一方就算哭瞎了眼,也没资格分走哪怕一块砖头。

是不是觉得很绝望?

这就是“露水”的代价。

哪怕在命理上没有经过“拜天地、敬祖宗”的仪式,没有经过世俗法律契约的“盖章”,这种缘分就被视为“浮萍”。

浮萍无根,随波逐流,怎么可能要求它像磐石相同稳固?

再往深了说,假如这露水夫妻里,有一方自身是有家室的,那事件就更麻烦了。

这就不光是露水夫妻是指什么意思的问题了,这直接涉嫌重婚或者破坏军婚,那是甚至可能要吃牢饭的。

即便不谈刑罚,单说钱财。

许多做“露水夫妻”的人,图的是对方的钱,或者觉得对方给了钱就是爱。

可知道吗?

假如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背着妻子给外面的“露水妻”买房买车、转账巨款。

这钱,原配妻子是可以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追回的。

全额。

一分都不给留。

因为那是夫妻共同财产,男人无权单在领域 处分。

这时候再谈什么真爱,谈什么露水夫妻的情分,我希望,在法官的法槌面前,都像是笑话相同。

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婚姻,是那张纸背后的契约精神,而不是野地里的露水。

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在这种条件下 ,不仅没有保护作用,反而可能成为被追索债务、被起诉赔偿的导火索。

见过一个案例。

女方跟了男方八年,无名无分,典型的露水夫妻。

男方突发疾病走了,留下一堆房产与存款。

女方还没来得及悲伤,就被男方的父母与兄弟姐妹赶出了那栋住了八年的房子。

女方哭着喊着说这是家,说自己照顾了男方八年。

男方的家人只甩出一句话:房产证上没名字,结婚证上没照片,凭什么说是家?

这就是现实。

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

在八字命理中,这种关系往往带有极其强烈的“劫财”性质。

所谓劫财,就是掠夺。

不仅是钱财的掠夺,更是运气、精气神的掠夺。

既然是露水,就注定是为了滋润那一瞬间的干渴,而不是为了长久的灌溉。

许多人不信邪,非要觉得自己的露水情缘能修成正果。

也不是没有修成正果的,但那得脱层皮。

得把“露水”晒干了,把心沉下来,老老实实去领证,去承担责任,去把“露水夫妻是指什么意思”这个定义,改成“结发夫妻”。

否则,所有都是空谈。

再看那些整日沉迷于露水情缘中的人,往往眼神游离,气色浮躁。

那是根气不固的表现。

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其实就是一面照妖镜。

它照出了人性的贪婪,也照出了制度的冷酷。

这世上哪有什么不需要负责任的快乐?

所有标榜着“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的关系,最终大多都以一地鸡毛收场。

有人问,既然法律不保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地去做露水夫妻?

或许是因为寂寞。

或许是由于这个不想承担婚姻里柴米油盐的琐碎。

又或许,只是是究其缘由那一点点偷来的欢愉,像罂粟相同让人上瘾。

命理讲究阴阳平衡。

露水属阴,见光死。

婚姻属阳,需光明正大。

想用属阴的关系去套取属阳的权益,这自身就是违背天道的。

所以说,别再纠结露水夫妻的婚姻法律效力有没有了。

没有就是没有。

与其在不被保护的关系里患得患失,担心明儿太阳出来自己就会消失,不如早点找个能遮风挡雨的屋檐,哪怕简陋点,至少那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安稳。

别等到人老珠黄,钱财两空,才站在路口哭诉命运不公。

命运给过机遇。

是当初自己选了那颗晶莹剔透却转瞬即逝的露珠。

露水虽美,不解长渴。

这世间的情债,最终大抵都是要用眼泪来还的。

至于法律?

那不过是收拾残局时,最无情的那把扫帚罢了。

这道理,又有几个人真能听得进去?

大多数人,还是看着那滴露水,做着沧海桑田的梦。

梦醒时分,寒意刺骨。

谁知道呢。